馒头奔奔

吴纪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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欲速则不达

它山之石,可以攻玉。

进化 简化

法术势


阳儒阴法,外儒内法

法术势、七术、六微

事在四方,要在中央

“法”“术”“势”结合的治国方略

商鞅、慎到、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、重势、重术,各有特点。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

韩非时,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。法是指健全法制,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,要独

掌军政大权,术是指的驾御群臣、掌握政权、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。主要是察觉、防止犯

上作乱,维护君主地位。

法 家 思 想 :  
  一 、天不能决定人事吉凶 ,人定胜天。
  二 、人不应该违背自然规律 ,而要把天当作物类来利用。  
  三 、国家要富强 ,要靠耕战 ,耕是搞好农业生产 , 战加强战备。  
  四 、法治比德治更适合于当时社会 ,因为社会发展变化了,一切事物也随之变化 ,因

此具体措施也应改变 。
  五 、法治讲求法术 、法令 ,要让人人皆知 ,坚决执行。是国君驾驭群臣的方法 ,是

国君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威势 。

韩非治国整个思路,是目标-途径---执行----配套-控制的思维过程

明君之所以立功成名者四:一曰天时,二曰人心,三曰技能,四曰势位。

古之全大体者,望天地,观江海,因山谷,日月所照,四时所行,云布风动;

七术是《内储说上七术》所说的领导者的七种领导方法或手段,具体是:众端参观、必罚明

威、信赏尽能、一听责下、疑诏诡使、挟知而问,倒言反事;六微是《内储说下六微》领导

要观察的六种现象,即权借在下、利异外借、托于似类、利害有反、参疑内争、敌国废置;

韩非希望领导者能利用此类工具以正确地行使权力,推行相关法令,实现富国强兵的目标。

八经:

一、因情
凡治天下,必因人情。人情者,有好恶,故赏罚可用;
二、主道
力不敌众,智不尽物。与其用一人,不如用一国。
三、起乱
知臣主之异利者王,以为同者劫,与共事者杀。
四、立道
参伍之道:行参以谋多,揆伍以责失;行参必拆,揆伍必怒。
五、参言
明主,其务在周密。是以喜见则德偿,怒见则威分。
六、听法
听不参则无以责下,言不督乎用则邪说当上。言之为物也以多信,不然之物,
十人云疑,百人然乎,千人不可解也。呐者言之疑,辩者言之信。

 

PDCA循环与法术势,基本道理一致。法是一种规则,或已制定好的标准,是预先做好的设计

。法和计划共同之处都在于希望执行者按预先的设计执行;术,针对执行和检查两项任务的

一种监督控制,这是事中控制;势是享有的处置权力,对计划者、执行者、检查者可刑可赏

,这属于事前控制。显然,势对于集权环境下极其重要,所以韩非认为它是核心。2000多年

前,还不可能有三权分立的这种主张,韩非能为君主设计出这么一套监控体系,实在高明。

综合了商鞅的“法”治,申不害的“术”治,慎到的“势”治,提出了“势”为中心的“法

、术、势”三者合一的封建君主统治术,从而集法家学说之大成。

如果没有权力,就没有势,则“法和术”将难以施展。因此有人说“法是权力的表现形式,

术是权力的手段,势是权力的归属”。


他列出了治国的四个内容,适其时事以致财物;论其税赋以均贫富;厚其爵禄以尽贤能;重

其刑罚以及奸邪。具体表现为通过“法、术、势”对农民和军人各自本职的刑罚、及对执行

刑赏者的监督和控制。法者,宪令著于官府,刑罚必于民心,赏存乎慎法,而罚加乎奸令。

法是由官府制定,代表了当政者利益,公布后必须要深入人心,且按是否遵守法令来进行奖

惩。术者,因任而授官、循名而责实。即依据承受和办事的能力来授予官职,依据官职的要

求来做出相应的政绩。势则指权势 地位。法,以君主的目标而定,是刑赏的唯一标准;术

是判定是否当真刑赏的手段,即判定是否因任而授官、循名而责实的手段,实际是监控机制

。如何监控呢?韩非又进一步设计了七术和六微来进行甄别。当发现“慎法”确有其人确有

其事时,则用势来赏;当发现“扰乱法令”确有其人确有其事时,则加之于型。诸位,大家

想必已经想到了PDCA循环了吧。这实际上就是P,法;D和C是执行和 执行效果,即是术,A

,是再行动,即势加之于刑赏以调整人的行为。可见,韩非的“法术势”这一套方法确实能

提高执行力,是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。尤其特别是他设计了判定D和C的术,提供了众多方

法,如七术中的众端参观、必罚明威、信赏尽能、一听责下、疑诏诡使、挟知而问,倒言反

事。